股民诉天一科技民事赔偿案立案
发布时间:2021-01-22 06:43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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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多功能电热锅厂家
根据司法解释,确定2007年1月23日即天一科技发布《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》之日,至2010年3月5日天一科技刊登公布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公告》之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,虚假陈述揭露日则为2010年3月5日。
故符合起诉条件的天一科技投资者为:2007年1月23日至2010年3月5日间曾买卖过、并至2010年3月5日仍持有过天一科技股票的亏损者或推定亏损者。